【CWM50新闻】发改委陈洪宛在CWM50资管新规两类基金细则解读会上的讲话

11月17日,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在京举办“资管新规两类基金细则解读与行业健康发展”研讨会,就如何理解和落实有关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等问题进行研讨。以下为发改委财金司司长陈洪宛的讲话全文: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会同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发改财金规〔2019〕163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市场对这个文件高度关注,我先抛砖引玉,谈几点体会和认识。

第一,当前经济形势下,要发挥好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在解决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卡脖子”、支持创新创业创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这两类基金的作用要定位到这个水平和高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当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体现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不足;中高端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不足。尤其是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大变革的大背景下,我国实体经济大而不强,新旧动能转换不畅,科技进步面临较多的瓶颈制约问题。特别是中美经贸争端一年多来,中兴事件、华为事件等等,更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掌握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同时,这项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的、长期的工程,要汇聚各方优势和人财物予以支持,突破核心技术难题。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主要通过股权投资活动,配置金融资产和资源。不仅更加符合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期投入高、抵质押资产少、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在当前我国宏观杠杆率总体偏高的背景下,还能有效提高我国的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资产供给结构,降低企业对贷款资金的过度依赖,为结构性去杠杆赢得更大空间。

去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整个私募投资基金行业进入募资的寒冬,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资金出现断流,被认为是行业出现募投双降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数据,2018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共有2793支基金完成了新一轮的募集,同比增长10.3%,增速仅为去年的五分之一,募资的规模只有1.01万亿元,同比下降了28.9%,平均单支基金募资额度只有3.85亿元,同比下降47%。

进入2019年,股权投资市场募资难的问题依然未见好转。上半年,新募基金数、总金额均呈下降趋势。根据清科统计,2019年上半年,股权市场募资总额是5700多亿元,同比下降了19.4%。部分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金融机构出资人陆续出现未能按承诺履行出资义务的问题,对两类基金的后续正常运营,以及发挥两类基金服务实体经济、提升产业能级、支持创业创新创造的作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比如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还有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等国家级的基金,还有一些省级创投和政府引导基金也反映了类似的问题。

据了解,金融机构出资人未能按承诺履行出资义务的主要原因,在于对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继续出资两类基金是否合规存在疑虑。在有关政策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只能“一刀切”暂停所有出资。因此有必要由相关部门出面对有关问题加以澄清和说明,释放明确的市场信号。

基金行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局面,也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做出重要的批示指示,要有效解决基金行业面临的问题,稳定市场预期。为有效解决基金出资等现实的问题,在深入研究并与在座有关部门和部分市场机构沟通的基础上,发改委、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通知》。需要强调的是,《通知》充分体现了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目标。

第二,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通知》主要是对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适用资管新规及实施细则等问题加以明确,整体思路及主要内容和资管新规及其配套细则保持一致。在具体举措上,《通知》的亮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过渡期的政策安排,根据新老划断的原则,资管新规出台前,金融机构已经与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签订的认缴协议继续有效,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在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发行老产品,出资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

二是过渡期内,允许公募资管产品,投资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通知规定,过渡期内资管产品的投资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的,金融机构在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和提示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可以将产品整体视为合格投资者。

三是适度放开嵌套的限制。《通知》提出,符合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接受资产管理产品及其他私募基金投资时,该两类基金不视为一层资产管理产品,该政策适用于过渡期内和过渡期结束后。

总的来说,《通知》的制定和出台,充分考虑了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特殊性,在当前普遍面临的募资难的大背景下,为行业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信号。政策出台后,也受到了行业的普遍欢迎,考虑到目前离2020年底过渡期结束只有一年多的时间,我们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投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对接,也希望金融机构从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出发,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给两类基金更多的支持,推动政策尽快地落实落地,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我们也将积极为大家排忧解难,回应市场的关切和诉求。

第三,加强对两类基金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为落实中央的“放管服”改革精神,我们没有在《通知》中设置前置的许可事项,而是将重点放在事中事后监管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上,规定了信息事后报送制度。因此需要严格对照《通知》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两类基金的出资。有关监管部门也将对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两类基金和金融机构执行《通知》的情况跟踪了解,进一步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最大限度地消除监管的套利空间,更好发挥两类基金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矛盾和内外部不确定的因素较多,迫切需要以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为代表的股权资本的支持,满足实体经济中长期资金的需求,金融机构通过基金投向实体经济是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脱虚向实的有效途径,也是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文件联合印发的有关部门一道,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关系,为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相关市场机构服好务。

今年国家发改委作为第一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单位,也借此机会,希望大家对国家发改委在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也会及时地回应大家的建议和关切。


2019-11-25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