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坚持中长期投资特色 定位差异化发展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反馈与市场发展建议

报告题目坚持中长期投资特色 定位差异化发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反馈与市场发展建议

作者: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课题组

时间:2019年12月12日

摘要:附一

目录:附二


附一:摘要

2019年11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就《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作为资管新规的重要配套细则,《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资管行业的监管体系。在此背景下,2019年12月3日,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举办“《保险资管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与新规下的发展路径、机构合作模式探究”专题研讨会,邀请政府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代表、专家学者等,为完善《办法》内容、促进保险资管市场健康发展共商良策。

《办法》是资管新规重要且较完备的配套细则。《办法》不仅延续了资管新规核心精神,而且补齐了保险资管产品领域以往缺乏系统性制度安排的短板,具体内容上允许保险资管产品在以往业务的基础上可以有四个方面的调整——产品投资范围上的调整、资管产品投资者上的调整、业务管理模式上的调整和发行注册流程上的调整。《办法》不仅定位更加清晰,而且基本原则十分明确,充分体现了银保监会对保险资管机构市场化发展秉持开放和鼓励的态度,总体上获得了市场机构的充分认同,因此市场机构对《办法》的修订意见较少。由于保险资管市场总体发展审慎,面向客户群体清晰,因此按照资管新规及配套细则整改的压力也较小。

研讨会上市场机构集中反馈了六个方面的问题,包括投资范围的问题、合作机构的问题、投资者识别的问题、关联交易认定的问题、统一监管的问题及其他细节问题。

为了完善《办法》内容、促进保险资管市场健康发展,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提出以下五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建议银保监会尽快出台本《办法》及3个配套通知。二是建议金融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保险资管机构中长期投资专长,鼓励保险资管机构参与养老保险市场。三是保险资管机构应当多承担起服务实体经济和直接融资的重要职能。四是区分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的业务差别,把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从本次《办法》中摘出来,在投资银行相关监管办法中予以明确。五是与信托机构多开展REITS合作;与银行理财子公司多开展存量银行理财老资产处置方面的合作;此外还可以多鼓励保险资管机构和两类基金合作,支持长期投资。


附二:目录

一、《办法》是资管新规重要且较完备的配套细则 1

1、《办法》延续了资管新规核心精神且存在四个方面的调整 1

2、《办法》内容较为清晰完备,获得市场的充分认同 3

3、保险资管市场总体发展较为规范,整改难度不大 3

二、针对《办法》市场机构集中反馈的问题 4

1、关于投资范围的问题 4

2、关于合作机构的问题 4

3、关于投资者识别的问题 5

4、关于关联交易认定的问题 5

5、关于资产管理牌照内涵和统一监管的问题 6

6、其他细节问题 7

三、完善《办法》及促进保险资管市场健康发展的建议 8

1、监管部门尽快出台配套细则,支持新业务开展 8

2、发挥保险资管机构中长期投资专长,鼓励参与养老保险市场 8

3、保险资管机构要积极迎接挑战,服务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 9

4、区分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的业务差异,实施清晰的牌照监管 10

5、保险资管机构要积极探索和银行、信托、私募的合作新模式 11

附录:课题组成员列表 13


2019-12-12 22:00